为加强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,依据《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》和《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由沈阳新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我省提出本操作相关操作说明。
要求市、县(市、区)卫生局和直报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工作用计算机设备,具备上网条件;计算机客户端使用Windows XP和Windows 2000及以上操作系统,IE6.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。
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备的业务和数据管理员、各直报单位指定的直报人员须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,且熟悉统计工作。
1、行政区划代码(6位):
县(市、区)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是系统组织结构及用户管理的依据,除省卫生厅系统管理员外,其他人员无权修改。
为保证系统稳定性,行政区划代码每年更新一次,即:用原代码完成上年度所有直报任务,下年度使用变动后的代码。
2、卫生机构分类代码(22位):
卫生机构类别代码是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直报卫生机构调查表的依据。卫生机构分类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(9位)、行政区划代码(6位)、经济类型代码(2位)、卫生机构类别代码(4位)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(1位)组成。
组织机构代码是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用户管理的依据。单位变更组织机构代码需向县(市、区)卫生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,并报省辖市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。各地自定义的组织机构代码(以PDY开头)不得重复使用。
组织机构代码用于网络直报或离线上报时的用户名登陆应用。